感冒药 / cold medicine
白云山小柴胡颗粒10袋
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 【产品名称】小柴胡颗粒 【商品名/商标】白云山/禾穗牌 【规格】10g*10袋 【主要成份】柴胡、黄芩、姜半夏、党参、生姜、甘草、大枣。辅料为蔗糖。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用于寒热往来,胸胁苦满,心烦喜吐,口苦咽干。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一次1-2袋,一日3次。 【不良反应】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腹痛、腹部不适、腹泻、皮疹、瘙痒、潮红、多汗、头晕、嗜睡、胸部不适、过敏反应、心悸等。 【禁忌】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风寒表证者不宜使用。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5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生产厂家】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4020211 【生产地址】广州市萝岗区镇龙柯岭路2号 【条形码】6900372305069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0372001585
芬必得 布洛芬软胶囊0.2g*16粒
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 【产品名称】布洛芬软胶囊 【商品名/商标】芬必得 【规格】0.2g*16粒 【主要成份】布洛芬。 【性状】本品为绿色软胶囊,其内容物为澄清液体。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痛经、牙痛;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。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成人一次1粒,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,24小时内不超过4粒。 【不良反应】1、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2、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 【禁忌】1、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。2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用。3、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禁用。 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发热或疼痛持续不退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、心功能不全,高血压、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(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),肾功能不全及消化道溃疡的患者,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。3、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、肝功能损害、视力障碍、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就医。4、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5、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芬必得布洛芬软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、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同时服用时,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导致溃疡;2、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时使用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;3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还可降低抗高血压药品降压效果;4、本品可增高地高辛、甲氨蝶呤和口服降糖药的血药浓度,故不宜同服;5、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理毒理】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作用。 【贮藏】不超过25°C密封保存。 【生产厂家】人福普克药业(武汉)有限公司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人福普克药业(武汉)有限公司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223377 【生产地址】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二路99号 【条形码】6975178861019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9981000019
感康 复方氨酚烷胺片18片
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 【产品名称】复方氨酚烷胺片 【商品名/商标】感康 【规格】6片*3板 【主要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,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,人工牛黄10毫克,咖啡因15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。辅料为:淀粉,糖粉,硬脂酸镁。 【性状】本品为淡黄色圆形片,味苦。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。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成人,一次1片,一日2次。 【不良反应】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。 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【注意事项】1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服用复方氨酚烷胺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3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4.肝功能不全、肾功能不全、脑血管病史、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。5.前列腺肥大、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7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8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,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2.复方氨酚烷胺片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理毒理】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有解热镇痛的作用;金刚烷胺可抗“亚一甲型”流感病毒,抑制病毒繁殖;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,能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镇痛效果,并能减轻其他药物所致的嗜睡、头晕等中枢抑制作用;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过敏药,能减轻流涕、鼻塞、打喷嚏等症状;人工牛黄具有解热、镇惊作用。上述诸药配伍制成复方,可增强解热、镇痛效果,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种症状。 【贮藏】密闭,在阴凉干燥处保存。 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 【生产厂家】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2026193 【生产地址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港街999号 【条形码】6934247917019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3453000163
999三九感冒灵颗粒10g*9
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 【产品名称】感冒灵颗粒 【商品名/商标】999 【规格】10g*9袋 【主要成份】三叉苦、金盏银盘、野菊花、岗梅、咖啡因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薄荷油。辅料为蔗糖粉。 【性状】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。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 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3次。 【不良反应】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 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4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5.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贮藏】密封。 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 【生产厂家】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4021940 【生产地址】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 【条形码】6901339913419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0474000271
对乙酰氨基酚片 0.5g*10片/盒 1盒装
【警示】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 【产品名称】对乙酰氨基酚片 【商品名/商标】柏海 【规格】0.5g*10片 【主要成份】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.5克。辅料为玉米淀粉、糊精、蔗糖、十二烷基硫酸钠、羧甲淀粉钠、硬脂酸镁、纯化水。 【性状】柏海对乙酰氨基酚片为白色片。 【功能主治/适应症】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,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 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6~12岁儿童,一次0.5片;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,若持续发热或疼痛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,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。 【不良反应】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。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 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【注意事项】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,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,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。3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4.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6.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应用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或解痉药(如颠茄)的患者,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。2.本品与氯霉素同服,可增强后者的毒性。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贮藏】密封保存。 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 【生产厂家】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2020365 【生产地址】天津市武清区创业经济园区 【药品本位码】86900851000047
芬必得 布洛芬缓释胶囊 0.4g*24粒
【通用名称】: 布洛芬缓释胶囊 【商品名称】: 芬必得 【英文名称】: Ibuprofen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【汉语拼音】: Buluofen Huanshi Jiaonang 【成份】: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.3克。辅料为:糖、淀粉、硬脂酸、聚乙烯吡咯烷酮。 【性状】: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。 【适应症】: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痛经、关节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,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 【用法用量】: 口服。成人,一次1片,一日2次(早晚各一次)。 【不良反应】: 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 【禁忌】: 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3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禁用。 【注意事项】: 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对本品及其他解热、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。过敏体质者慎用。3.必须整粒吞服,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。4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5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6.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7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60岁以上、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端正或其他出血性疾病)。8.下列情况患者应在 【儿童注意事项】: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【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】: 慎用。 【老人注意事项】: 老年患者由于肝、肾功能发生减退,易发生不良反应,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。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: 1. 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2. 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3. 本品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4. 本品与呋塞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纳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5.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药理作用】: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镇痛、解热和抗炎的作用。且为缓释剂型,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。每服用一次,可持续12小时止痛。 【贮藏】: 密封保存 【规格】: 0.4g*24粒 【包装规格】: 盒 【有效期】: 36个月 【执行标准】: 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二部 【批准文号】: 国药准字H20013062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: 2010/10/1 0:00 【企业名称】: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【企业简称】: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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